姜超律师l 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主任l 宿迁市优秀律师、法院特聘优秀律师调解员l 宿迁民革法律支部主委l 江苏省律协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l 宿迁市律协刑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姜超律师
手机号码:18360191399
执业证号:13213201510514225
执业律所: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309号苏商大厦19楼
每谈及婚外情,人们唯恐避之,然而它就像瘟疫一样,从古至今不断在我们的生活中流传着。这个世界,只要有男有女、有婚姻存在的地方,就无法避免婚外情的产生,它虽然违背传统道德观念、违背社会公德、违背家庭和谐,但实际上又是一种极为常见、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。
婚外情应负什么法律责任?
1、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,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;如果其配偶提起了刑事自诉,会追究其刑事责任,还应在离婚时给配偶损害赔偿。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,也涉嫌构成重婚。
2、如果婚外情的双方虽不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共同居住,造成有配偶的一方离婚的,在离婚时也应给配偶损害赔偿。
3、如果没有以上情形、仅是一般的婚外情,如果婚情导致夫妻离婚,在离婚时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。
4、此外,如果仅是有一般婚外情、却没有以上情形、也没有因婚外情导致离婚,就只能受舆论和道德的遣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