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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超律师 姜超律师l 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主任l 宿迁市优秀律师、法院特聘优秀律师调解员l 宿迁民革法律支部主委l 江苏省律协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l 宿迁市律协刑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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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姜超律师

手机号码:18360191399

执业证号:13213201510514225

执业律所: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309号苏商大厦19楼

离婚财产分割

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及诉讼时效是多久

一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

1、首先,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署,存在欺诈、胁迫情况的,协议无效;

2、必须夫妻双方亲自签署,不是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的,也属于无效协议;

3、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。切忌图省事出现笼统的说法,如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、各自名下财产各自、夫妻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;等笼统说法。

4、在没有调查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,请不要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,在现实生活中,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遇到的麻烦,往往没有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,这是很危险的。

5、很多人会忘记夫妻双方贷款房屋、股票、公司股权等其他财产,没有将这些财产计算在内,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,离婚财协议分割时,这些财产也不能遗漏。

二、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

1、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,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,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。

2、漏分夫妻共同财产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。

3、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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